函轉教育部有關103學年度寒假日期彈性調整及國定假日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.07.18臺教授國字第1030078133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國教署本(103)年3月3日召開研商103學年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決議104年寒假調整為104年1月28日至104年2月17日,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週課程調整至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最後一週授課,並擬具「因應104年寒假假期調整學校注意相關事項」。
三、另內政部於本年6月11日修正發布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第5條之1、第6條。
依據上述修正條文,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
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又查103及104學年度國定假日及補假時間,如附件四、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,請貴校在課程安排部分提早規劃及因應。
二、教育部國教署本(103)年3月3日召開研商103學年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決議104年寒假調整為104年1月28日至104年2月17日,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週課程調整至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最後一週授課,並擬具「因應104年寒假假期調整學校注意相關事項」。
三、另內政部於本年6月11日修正發布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第5條之1、第6條。
依據上述修正條文,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,
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。又查103及104學年度國定假日及補假時間,如附件四、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,請貴校在課程安排部分提早規劃及因應。
瀏覽數:
分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