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人事] 重申公務員應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,嚴禁接受廠商招待或與廠商飲宴應酬,請 查照。
主旨:重申公務員應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,嚴禁接受廠商招待或與廠商飲宴應酬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:「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
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。」第8點:「公務員除因公務需
要經報請長官同意,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外,不得涉足不
妥當之場所。公務員不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
為不當接觸。」本規範及相關規定本府已宣導多次,相關
函文諒達。
二、鑒於很多貪瀆弊案,都是從飲宴應酬及不當接觸開始,為
維護本府廉能形象,請貴機關(單位)確實要求所屬,除
了公務禮儀、民俗節慶公開舉辦活動等以外,嚴禁參加廠
商之飲宴應酬,違者嚴懲。
說明:
一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:「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
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。」第8點:「公務員除因公務需
要經報請長官同意,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外,不得涉足不
妥當之場所。公務員不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
為不當接觸。」本規範及相關規定本府已宣導多次,相關
函文諒達。
二、鑒於很多貪瀆弊案,都是從飲宴應酬及不當接觸開始,為
維護本府廉能形象,請貴機關(單位)確實要求所屬,除
了公務禮儀、民俗節慶公開舉辦活動等以外,嚴禁參加廠
商之飲宴應酬,違者嚴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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