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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課程研習(第1、2場)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30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60038856號函
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現任較之高中(職)、中小學教師。
(二)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,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。
(三)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,或完成「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
訓課程」(6小時)。
(四)由學校填「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推薦表」進行
推薦。
三、研習內容:
(一)106學年度共舉辦2場研習,每場各2天,共計12小時。時
間如下:
1、第1場:105年8月2日(三)、3日(四)
2、第2場:105年8月9日(三)、10日(四)。
(二)研習地點:本中心第一會議室。
(三)每場次以45人為限。
(四)實施方式:專題研討、講解、實作與演練。
(五)取證方式:
1、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,共12小時。
2、完成專業回饋人才實務探討課程,共3小時。
3、2年內完成3項專業實踐。
四、報名方式:至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(https://atepd.m
oe.gov.tw/)報名研習。
五、參加人員給予公假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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