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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、第6條、第9條條文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114年11月12日會銜修正發布

主旨: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、第6條、第9條條文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114年11月12日會銜修正發布,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據銓敘部114年11月18日部銓四字第1145897354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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